2017年国考补录公务员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面试公告

来源: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17-05-12 15:32:00
 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

  根据中组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,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面试确认

 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7年5月12日18: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。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。

  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cqsyzglj@126.com,邮件标题为“报名序号+姓名+确认参加重庆市邮政管理局××职位面试”。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报名序号、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。

 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  二、放弃面试的处理

 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《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》(详见附件1),经本人签名,于2017月5月12日18:00前发送扫描件至cqsyzglj@126.com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,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,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。

  三、资格审查

 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4:00-16:00,地点为重庆市邮政管理局501室。

 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:

  1.本人身份证。

  2.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。

  3.考试报名登记表(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,贴好照片,照片需与准考证照片同版,并如实、详细填写个人学习、工作经历,时间必须连续,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,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)。

  4.本(专)科、研究生各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,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。

  5.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材料(党员证明)和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。在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,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,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;在其他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,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。

  6.除上述材料外,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,提供以下材料:

 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(详见附件2),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,工作单位详细名称、地址,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。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,还需提供离职证明。

 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(详见附件3),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。

 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、弄虚作假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取消面试资格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,视同放弃面试资格。

  四、 面试安排

  1. 面试时间:面试定于2017年5月19日进行,上午9:00开始。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: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。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,取消考试资格。

  2. 面试地点: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,重庆市邮政管理局

  交通路线:面试考生可乘坐126、133、149、151、166、245、288、411、465、602、809、0811、842、851、886、BRT01路公交车至新牌坊西站下车,步行时间约5分钟;或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在嘉州路站下车,步行时间约15分钟。

  3. 面试人员名单
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
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一分局主任科员以下0601001201 136.4 白昕昊 847261125724
136.4 杨佳 222241344814
136.4 种晓辉 361237280714
 
 
  五、体检和考察

 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:1及以上的,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;比例低于3:1的,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,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。

  综合成绩 =(笔试总成绩÷2)×50% + 面试成绩×50%。

  六、其他事项

  请面试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并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。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  联系方式:023-86886907

  传真:023-86886918

  电子邮箱:cqsyzglj@126.com

  单位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

  特此公告。

  附件:1.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(样式)

  2. 同意报考证明(样式)

  3. 待业证明(样式)

 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

  2017年5月 11 日